垦殖公司 清代末年出现的新型农业企业。1901年(光绪二十七年),两江总督刘坤一奏请令张謇筹办公司,筑堤开垦通州(今江苏南通)沿海滩地,于是在江苏省成立了第一个垦殖公司——通海垦牧公司。同年清廷计划放垦内蒙古荒地,任命贻谷为督办垦务大臣。1902年,贻谷奏请就地成立垦务公司,官商合股。接着安徽巡抚聂缉榘奏请设立农工公司,筹拨官款,从事官垦。1909年(宣统元年),广西巡抚张鸣岐奏定垦荒章程,成立垦务公司。政府的政策措施对垦殖公司的发展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据农商部1912年统计,全国各省有垦殖公司170余个,投资总额达630余万元。其中发展比较迅速的,首推江苏、广东两省。江苏共27个公司,所投资金达181万多元;广东共43个公司,所投资金近135万元。 垦殖公司的经营项目以种植棉粮兼事畜牧为主,这类公司大约一百个,资金五百多万元,如张謇创办的通海垦牧公司、马相伯等在江苏丹阳县创办的垦殖公司等。其次是经营桑茶园艺的公司,约50个,资金50多万元,如张謇在通州创办的阜生蚕桑公司等。此外,还有专门从事发展林业、畜牧业、榨油业的公司。公司创办人多系地方官绅,如张謇系翰林院修撰,张弼上(广东海阳兴
访问 官荒十详情页 查看完整人物关系图谱、时间轴和足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