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官 秦汉时管理官府手工业的官署。从睡虎地秦墓出土的秦律竹简《金布律》、《工律》、《工人程》、《均工》、《司空》、《军爵律》、《效律》、《秦律杂抄》等部分中可以看到,秦对官府手工业的各种制度,如产品的品种、数量、质量、规格和生产定额,产品的账目、各类劳动者的劳动定额及其换算,对劳动者的训练和考核,度量衡的检校等,都有详细具体的规定。当时管理官府手工业的官署,县有工官、司空,县以上直到中央有工室、邦司空、大官、左府、右府、左采铁、右采铁等,官员有丞、啬夫等。县的令、丞对官府手工业的管理也负有一定的责任。劳动者则有工师、工匠、徒、隶等,由曹长领班工作。生产门类有铁的开采和冶铸、铸钱、车辆、兵器、用具、漆树的种植与漆的生产等。产品主要归官用,也有出售的。 汉承秦制,在中央及有些郡县设置工官,诸侯王国也有工官。汉武帝时,由于官吏和军队的增加,皇室贵族的奢靡以及大量工程的兴建,官府手工业有很大的扩展。当时,中央的许多机构,如太常、宗正、大司农、少府、中尉、将作大匠、水衡都尉等,属下都设有各种名目的工官或兼营官府手工业的官署,其中以供应皇室需要的少府设置最多。这些官署分别从事铁器、铜器、铸钱、染织
访问 诸杂工详情页 查看完整人物关系图谱、时间轴和足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