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传 中国古代政府设置的一种供使臣出巡、官吏往来和传递诏令、文书等用的交通组织。始于春秋战国,称遽、驹(古代驿站专用的车)、邮、传等。《左传》中有关记载不少,《孟子·公孙丑》也说,“德之流行,速于置邮而传命”,可见当时邮驿制度相当发达。 秦汉秦平定六国前后,由于统一和中央集权的需要,驿传制度已很完备。据《晋书·刑法志》所载《魏律序》云,秦代有厩置、承传、副车、食厨等有关驿传的法律。睡虎地秦墓竹简中许多部分都有驿传及其制度的记载。 汉承秦制,驿传制度进一步完备。当时,用车传送称“传”,用马传送称“驿”,步递称“邮”,三种称呼常通用,也称为“置”。 汉代驿传制度是在交通要道上隔几十里置一驿(一般为三十里左右),即供应人夫车马和食宿的交通站。驿有传舍,可供歇宿。各级来往人员及其从者的膳食和驿马的饲料,都有一定的标准。持有官府颁发的符、传,过往的旅客都可在传舍止息。驿与驿之间或不设驿的一般道路上,则由主察奸盗的亭兼管文书传递。十里一亭,五里一邮。亭也可止宿。文书由驿及亭、邮传送,有很具体的规定。例如文书的传递,举凡传递的方向,文书的性质(书檄、诏书等),封数及其装束,发文者的封泥印章,收文的单
访问 文书亦详情页 查看完整人物关系图谱、时间轴和足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