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旗制度 清代满族的社会组织形式。满族的先世女真人以射猎为业,每年到采捕季节,以氏族或村寨为单位,由有名望的人当首领,十人或三十余人不等结伴入山,这种以血缘和地缘为单位进行集体狩猎的组织形式,称为牛录制。其制规定:“凡遇行师出猎,不论人之多寡,照依族、寨而行,满洲人出猎开围之际,各出箭一八旗军服枝,十人中立一总领,属九人而行,各照方向,不许错乱,此总领呼为牛录额真(牛录意为大箭;额真,亦称厄真,意为主)。” 八旗的建立清太祖努尔哈赤于明万历十一年(1583)以祖、父“遗甲十三副”,起兵攻打尼堪外兰,开始统一女真各部的事业。邻近满洲的各部皆称王争长,互相战杀,努尔哈赤在统一女真各部的战争中,取得节节胜利。随着势力扩大,人口增多,万历二十九年,努尔哈赤将招来的人口编入自己的队伍,建立黄、白、红、蓝四旗,称为正黄、正白、正红、正蓝,旗皆纯色。四十三年,努尔哈赤为适应满族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原有牛录制的基础上,创建了八旗制度,即在原有的四旗之外,增编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四旗(镶,俗写亦作“厢”)。旗帜除四正色旗外,黄、白、蓝均镶以红,红镶以白。把后金管辖下的所有人都编在旗内。其制规定:每三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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