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前期军制 八旗和绿营军制的兴衰 八旗是满族社会特有的制度。清太祖努尔哈赤首创满洲八旗,清太宗皇太极又增编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 明初,女真分为建州、海西、野人三大部,每大部之内又分为若干小部。长期以来,“各部蜂起,皆称王争长,互相战杀”,严重地阻碍了社会的发展。从16世纪80年代开始,女真社会发展到了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广大人民盼望尽快统一,奴隶主也急需建立强大的政权,于是,生逢其时而又雄才大略的努尔哈赤,顺应历史发展的潮流,登上了历史舞台。“只有强力才能解决伟大的历史问题”,而“强力的组织就是军事组织”。明万历十五年(1587),努尔哈赤开始采取一系列“定国政”的措施,万历十七年(1589),又分其军为四部:“一曰环刀军、二曰铁锤军、三曰串赤军、四曰能射军”,后来,又用黄、白、红、蓝四种颜色的军旗作为识别的标志。军队的基层组织是以地缘和血缘为纽带建立起来的牛录。万历二十九年(1601)规定,每牛录300人。万历四十三年(1615)又将原有四旗扩编为八旗:正黄、镶黄、正白、镶白、正蓝、镶蓝、正红、镶红。 八旗制度以兵民结合、军政结合、耕战结合为特点,实行以旗统人即以旗统兵,成年男丁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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