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军制 军事指挥系统 明朝建立后,明太祖朱元璋及其继承者大力强化封建专制中央集权的统治。因此,进一步加强皇权对军权的控制,是明代军事指挥系统的一个显著特点。 明初仿照宋元的枢密院制度,在中央设大都督府作为最高军事机构,节制内外诸军,“凡天下将士兵马大数,荫授迁除与征讨进止机宜皆属之”。洪武十三年(1380),出于加强皇权的需要,明太祖下令改大都督府为中、左、右、前、后五军都督府,分领在京和在外各都司卫所。同时,又设立兵部,作为朝廷执政机构的六部之一。五府只管军籍和军旅之事,而人事、调遣和政令发布之权则移交兵部,“凡武职、世官、流官、士官袭替、优养、优给”,各府移文兵部请选,“都司卫所首领听吏部选授”。遇到战争,天子命将充总兵官,兵部签发“出兵之令”,调卫所军领之,“既旋则将上所佩印,官军各回卫所”。这样,明朝的军事就由五军都督府和兵部共同管辖,“兵部有出兵之令,而无统兵之权,五军有统兵之权,而无出兵之令。”两个机构“合之则呼吸相通,分之则犬牙相制”,便于皇帝的操纵和控制。但到永乐年间,五府实权“尽归之兵部,所谓五都督者,不过守空名与虚数而已”。明朝中后期,兵部尚书或侍郎有时可提督或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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