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军事制度 西周的军事制度是国家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奴隶制国家军事制度的典型。 分封限额军队组建制度 西周国家的军队,是按分封制由周天子规定出天子直辖的和诸侯国所有的常备军编成限额。天子直辖的军队有宗周六师,成周八师(也称殷八师)。前者是宿卫周的镐京的,因位于西部,故又称“西六师”,后者是驻守在新筑的成周城(又称洛邑),用于镇慑集中在该处的殷(商)贵族的。二者共计十四师。这十四师军队,周王划分为两大军区,由周王亲自委任大贵族官僚任指挥官。金文中的“”字有两种释义。一种认为是“屯”聚军队的意思,相当于古文献中所说的次;一种认为就是“师”字。西周尚无“军”字,故“师”是最大编制单位。师的编制员额,有两种看法:有的认为每师为万人,有的认为每师为3千人。不管怎么说,当时周王直接掌握的军队有数万之众。这是奴隶主国家机器赖以运转的重要保证。而有军队组建权的诸侯大国,也规定有军队限额:“方伯二师,诸侯一师”。至于《周礼·夏官·司马》所讲的西周军队以“军”为最高建制单位,这不过是后人拿后世的制度比附西周而已。 天子集中统一的军事指挥制度 周朝按分封制建立起的常备军,在军队建设和管理上是分散的,但使用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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