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献民,明时期人 籍贯绵州 科举入仕:公元1484年科举: 进士(笼统) 历任官职:任刑部尚书;任行人司行人;任行人司行人;公元1492年任监察御史;公元1499年任提刑按察使司副使;公元1505年任提刑按察使司副使 亲属关系:父:金爵;子:金白 社会关系:临别得到Y所作赠言(送别诗、序):刘春;临别得到Y所作赠言(送别诗、序):刘龙;建筑物得到Y的题咏、记、命名:方豪
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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